交警对不合规悬挂车牌号的车辆进行检查。 记者 刘惠媛 摄
“不配备灭火器、不按导向车道行驶、超速……这一类容易丢分罚款的交通违法行为大多是由于驾驶员出行前未能做好出行检查,或者缺乏安全意识,不注重行驶安全小细节造成的。”自治区公安厅交通管理局有关负责人说。
7月5日13时许,交管局高速交警一大队接指挥中心转警称,辖区京藏高速公路由北向南方向望远镇附近有一辆货车着火,民警立刻前往事发地点巡逻查看。民警到达现场时,货车驾驶员已使用车载灭火器将火扑灭。据了解,该车运载的是邮政快递货物,从银川市驶往青铜峡市,车辆行驶中,驾驶员突然闻到一股塑料焦糊味,判断可能是发动机电线着火,于是迅速将车停到应急车道。驾驶员下车后,在车底右侧发现了着火点。由于火势不大,驾驶员及时处置,仅用1瓶车载灭火器就将火扑灭,然后才打电话报警。
驾驶员说:“今天幸亏按照规定带了灭火器,否则后果不堪设想!”随后,民警与路政部门联系将事故车拖离高速公路。交管局高速交警一大队民警介绍,夏季高温,车辆火灾多发,驾驶员出车前一定要对电路、油路、轮胎等部位进行检查,行车时不要吸烟,不能在车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要将车停放到阴凉的地方,一定要随车携带灭火器。“每次交警上路进行安全整治、执法时,不少人都不理解,对自己因为小问题被处罚十分不服气,但小问题不重视,往往会酿成大祸,一定要把各种交通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之中。”一大队一名民警说。
这些小问题、小细节在被查处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中占比较高,也是非常容易让驾驶员丢分的交通违法行为。
交通管理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在日常交通行为中,“违反禁令标志指示”“违反禁止标线指示”“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不按规定停车”等违法行为占比较高,是驾驶员容易碰触的“雷区”,也是丢分罚款的重灾区。今年截至目前,全区共查处各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239万余起,其中“违反禁令标志指示”42.9万余起、占比17.97%;“违反禁止标线指示”26.1万余起、占比10.94%;“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3.4万余起、占比9.79%;“不按规定停车”15.17万余起、占比6.35%,“不按导向车道行驶”11.83万余起、占比4.95%……
今年1月至5月全区道路交通事故存在的违法行为分析中,因未按规定让行、酒后驾驶、超速行驶等违法行为引发的交通事故较多,占事故总数的33%;导致较为严重后果的违法行为主要是超速行驶、未按规定行驶、逆向行驶,事故死亡人数占总死亡人数的37.7%,其中超速行驶导致的死亡人数最多,占总数的17%。
“细节决定平安。也许面对这些违法行为,驾驶员有100个理由去解释为何这么做,但当面对只有一次的宝贵生命时,我们应该对自己负责,也对别人的生命负责,不能因为一个小失误带来终生的悔恨。”交通管理局负责人说。(记者 刘惠媛)